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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喜娘非遗展演"
来源:时间:2016/6/23 14:30浏览:1193



活动概况:

主办:

闽侯县科技文体局

 

承办:

闽侯县文化馆

福州市喜娘协会

 

协办:

闽侯县民间文艺家协会喜娘分会

陈氏三姐妹金牌喜娘会所

闽都喜娘文化传习所

闽都民俗园管理服务中心

 

时间:2016年6月11日  晚7:30

地点:闽侯县甘蔗镇·闽都民俗园

 

主持:

洪建国(槟榔芋):福州电视台《攀讲》栏目主持人

陈晓洁(晓  晓):福州市喜娘协会副会长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中华民族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社会的现代化,我国文化遗产生存环境渐趋恶化,保护现状堪忧。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2016年6月11日是我国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文化部确定,今年“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主题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

福州地区主流婚俗中的重要角色——“喜娘”,早在元代古籍中就有记载,从接亲开始到新娘出阁、拜堂见厅、闹洞房……“喜娘”都要帮东家忙前顾后,沿途喝彩或唱诵一些传统喜诗歌谣,烘托吉祥喜庆的气氛。

“喜娘习俗”于2015年已被列入“福州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昨天晚上,由闽侯县科技文体局主办,闽侯县文化馆、福州市喜娘协会承办的“喜娘非遗展演”活动在闽侯闽都民俗园顺利进行。现场演绎了“福州十邑喜娘”喝彩祝福、歌伴舞、福州语歌曲、美声独唱、琵琶独奏、旗袍爵士舞、旗袍秀等十余个精彩节目。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当晚天公不作美,演出中下起了小雨,但喜娘姐妹依然敬业地完成各自的表演节目;现场的观众也依然热情地冒雨观看演出。直至演出结束,大家都意犹未尽,久久不愿离去……

“传统婚俗文化是闽都文化之一。”福州民俗专家方炳桂说,要发扬婚俗文化首先应当加深对礼仪内涵的理解。

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要保护,不是因为好看,而是因为有用!如果“非遗”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跟古董和艺术品收藏没有什么区别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今天,非物质的无形的遗产更加重要,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难以言传的意义、情感和特有的思维方式、审美习惯,蕴藏着传统文化的最深的根源,保留着形成该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



“十邑喜娘喝彩《喜庆祝福》,表演者:福州“十邑”喜娘(福清游玉娟、古田余敏芳、闽清余苏珍、连江邱伙钗、永泰吴桂芳、长乐王思思、竹岐陈凤 娇、南通潘灿灿、上街林鑫露、福州林美棋)




舞蹈《喜娘之歌》,表演者:高文华、林燕(上街)、李小英、张莲花、莫蓝英



琵琶独奏《青花瓷》、《又见炊烟》,表演者:黄薏晨



舞蹈《女儿情》,表演者:“五籽登科”组合(林  成、林碧玉、王  燕、潘  婷、尤  娟)



独唱《人间大爱》,表演者:闽侯县文化馆  黄爱琴



集体舞《好运来》,表演者:尚干青口分队(林榕生、尚干林燕、赖梅莲、张玉兰、林恩玲、陈松金、林燕烽、吕清风、郑  轩)



《好姐妹》表演者:“世家喜娘”第四代——闽侯上街“陈氏三姐妹”(陈夏玉、陈秀珍、陈秀兰)



美声独唱《父老乡亲》表演者:闽清喜娘余苏珍



旗袍爵士舞《招待》,表演者:王  燕、黄冰青



“礼”朗诵+独唱+书法展示,表演者:林靓亮


《旗袍秀》表演者:旗袍队成员(王梅芳、王梅珍、林  燕、陈秀兰、叶宝玉、陈秀珍、陈凤娇、林  成、吴桂芳、林美棋、王  燕、李小英




冒雨观看演出的热情观众



从左起:喜娘林靓亮(“仪礼”书法展示者)、闽侯县文化馆林琳馆长、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林岳铿副主席、福州市喜娘协会陈夏玉会长、福州市喜娘协会姜碧榕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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